当前位置首页 > 留学新闻> 正文

大桥徐氏家族衍变记事(扬州江都大桥镇)

2019-05-22 留学新闻

在清康熙年间,大桥镇上出现了汤彭年、顾图河、肖猛、朱崑源四大名门望族,他们都是以诗书传家进入仕途而光宗耀祖的。到了清代中晚期,又涌现了以经商致富、投身地方公益事件而崛起的徐、袁两大家族。徐氏家族则是其中的佼佼者。

大桥徐氏家族的始迁祖宋仁公,系江西永丰人氏,后迁泰州。至明代中叶,六世公徐信(1404—1493)因“大桥某氏耳公名,延致其家谋其子若弟。公以其地风淳俗朴,遂卜居焉”,从此定居大桥镇。

大桥徐氏家族衍变记事(扬州江都大桥镇)

徐氏旧居

大桥徐氏虽亦读书人家,但其家族的科举之路却一直很不顺利。八世祖徐爱山(1499—1570)便改弦更张,弃举业而商贾,以权母子,即经营小额借贷,而渐饶于赀。后又经历百年,通过几代人的努力,“俭遵约,勤忘劳,日积月累”,到第十二世徐德宏(1649-1711)时已家道益亨。嘉庆末年,第十五世徐之琜(1743—1827)先后在大桥镇开设徐万和油麻店、福茂南货店、厚祥钱庄等店铺,使徐氏家族的商业规模又上了一个台阶,家计遂蒸蒸日上。

随着家族的兴旺,家业的兴盛,徐氏家族建设便自然而然地提上了议事日程。徐氏族谱中有一段话,道出了这种敬宗收族的心理驱动:“吾曾北行兖豫,南游楚越矣。见夫堡相属,村相连,有历数百年至千余年之久,而聚族以居,子孙无他徙者。询其故,则以一祠系之。是其老有所养,幼有所教,贫病有所归。谊至厚,而惠至渥也,而其志之。”

雍正十年(1732),家道益亨的第十二世徐德尊(1700-1767)首建大桥徐氏族谱,编构了徐氏家族的谱系框架。乾隆三十六年(1771)第十三世徐文瑞又续修族谱,除了编明世系传承以外,也增加了重修谱序,然均为草谱。直至十六世徐亮(1782—1846)于道光十九年(1839)三修族谱,才得到全面完善。

徐亮在道光十一年(1831)大水时带头捐款,积极组织参与灾赈和投身地方慈善事业与公共事务,得到朝廷恩叙宠命,成为盐运司知事。此后,他从道光十四年(1834)至道光十八年(1838)用四年时间致力于家族的建设。

一是建祠堂。在大桥镇南后街西首,临近白塔河道,有一处旧宅,“其厅事五楹栋梁皆香柟壮丽,冠一乡”,徐亮“以重值购得之,即其地建宗祠,修葺厅备”。徐氏宗祠为四进五开间:第一进平房5间,大门一间,仓房二间,厨房二间。第二进大厅5间,二门一座,甬道院墙全。第三进寝室5间。第四进义塾一所,书厅3间,照厅3间,以上周围墙垣全。并置妥祠内灵龛装修及一切动用物件。

大桥徐氏家族衍变记事(扬州江都大桥镇)

借用

二是置义田。“购膏腴产百亩,为祭田,且赡族之贫者。”

三是设义莹。购置义冢田地若干,为贫困族人死后葬身之所。

四是创义塾。在祠堂第四进设义塾一所,供族人子弟读书。

五是修族谱。徐亮在三修族谱时,除编明世系、志明迁徙、书明婚配、载明承祧、详明邱墓,列明传赞外,为了“庶统绪相承宗,以防有托”,在“凡例”中还作出了有别于一般族谱的更为严格的规定。如:

凡婚配义严。初婚,曰配;再婚,曰继。妾之有子者,曰侧室;无子女者不书。尽古人无子不称妾,故特谨之。夫丧而改嫁者,无论元配、继配皆不书。有子者,书娶某氏,不书生卒葬,以示惩也。

大桥徐氏家族衍变记事(扬州江都大桥镇)

凡异姓之子,族人收养,概不得入谱。本族子孙亦不得出继外姓,或有出继外姓者,书继某姓某人为子侄地名,以便归宗司考。

迁居异地不能查证者,书某人迁居某处。亦有流落某处,不知其里居者,则书某年因某事出外,以便归宗可考,谨防冒认,以慎之慎之。

释道非本名教,凡出家为释道者,止于其父字派下,注某子为僧、为道,恶其绝人伦也。倘有子而后出家者,准入年表,不入世系,止书某年出家,以子从父,故宜录也。

六是订规约。在三修族谱中,除了增加《徐氏姓源纪略》、《徐氏宗祠记》、《祠堂记碑文》、《宗派》、《祠内龛座用装修记目》、《义田坐落丘址》外,还制定了一系列规约,如《徐氏祠规》、《祠祭礼规》、《祠祭礼仪》、《祠堂调剂款目》、《祠堂调剂永禁碑文》、《义塾规条》等。

大桥徐氏家族衍变记事(扬州江都大桥镇)

如《永禁规条》:

忏醮施食,世人以为超度先灵,殊不知是诬千百年祖宗于有过之地。祠内于春秋祭祀外,不准施食利孤,亦不准族人借内追荐。

盖赌博必致败荡,酗酒必至生事。凡一切草木花卉,祠内不准栽植,以杜不孝子孙春秋赏花饮博。

虽鳏寡孤独、年老无依者,祠内不准栖住。

凡族人一切动用物件,以及棺木之类,祠内不准寄存。

此系祖宗栖灵之地,非闲房可比,凡一切外事,不关本祠公事,不准借用。

大桥徐氏家族衍变记事(扬州江都大桥镇)

如《调剂款目》:

灾歉之年,本祠查办义赈。……本族不能自赡者,本祠注明账本外,各户给尖角本祠义赈印票一张,上书“某号某人大小口数”,以凭支领,杜绝虚冒。……凡大口每月给钱四百文,小口每月给钱二百文,于本年十一月起,次年四月止。……至年节,照极贫例,大小口加给一百月钱。……倘有将票质押者,该祠查出,即将本内号户注销……。

已是盐运司知事的徐亮,一方面通过建祠堂、修族谱、置义田、创义塾、设义莹等举措,以增强家族内部的向心力与凝聚力,使族人有共同的认知;另一方面,制定相关规约,彰显家族规范,对违背封建道德、有辱族风的行为,采用“不容紊”、“不书入”、“不入世系”、“不得入谱”等惩处手段,其目的就是彰显家族权威,建立一个士大夫倾向的家族模式,实现公共转型,从而巩固与提高徐氏家族在大桥镇的社会地位与声望,并最终参与到地方管理中去。

大桥徐氏家族衍变记事(扬州江都大桥镇)

徐氏家庭的后裔,果然谨遵祖训,不孚众望,其后在参与并带领大桥镇的公共事务中,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
咸丰三年(1853)太平军攻占南京,扬州郡城屡失。徐亮子徐榕(1825-1901)“督率乡团,捍卫里闾。事平以后,口不言伐。历岁偏灾水旱,赈济地方捐输,先生恒独力任之”,“未尝出仕,而一邑之中仰之若神君焉”。

徐榕子徐同善,在本地外邑各分设营业,徐氏遂富甲一镇,“若救灾、恤贫、施义冢诸端,犹未节耳”。

大桥徐氏家族衍变记事(扬州江都大桥镇)

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徐氏第十九世徐循卿在大桥镇东龙华寺内,独资创办私立循序两等小学堂,经费每月50元,在徐万和油麻店支付。

民国十四年(1925)徐辅宜开设大桥镇第一家电灯公司——大明电灯公司。

民国二十八年(1939),新四军挺进纵队在大桥地域开展抗日救亡活动,作为商会会长的徐辅宜与开明人士袁希伯、童希陈等人一道,支援纵队所需物资,商会亦改称“商抗会”。

(朱毓麒)

本文作者:江都史话(今日头条)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toutiao.com/a6693396533112472071/

声明:本次转载非商业用途,每篇文章都注明有明确的作者和来源;仅用于个人学习、研究,如有需要请联系页底邮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