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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治的遗诏被篡改了吗?他有什么理由在诏书中深深自责?

2019-06-01 留学新闻

作者:金满楼

顺治十八年正月初六,在顺治皇帝的弥留之际,大学士王熙奉命赶到其病榻旁撰写遗诏。

在后来的自撰《年谱》中,王熙曾表示,自己为顺治写的遗诏都经过了皇帝的认可,“凡三次进览,三蒙钦定,日入时始完”。

当晚,顺治即驾崩归西。王熙在官方的遗诏公布后,便将当时所有和遗诏有关的东西全部付之一炬,此后对遗诏一事便一直保持沉默,再无片言只语。

顺治的这道遗诏,说白了就是罪己诏,其开头第一句,“朕以凉德承嗣丕基,十八年于兹矣”,已经说明了一切。

顺治的遗诏被篡改了吗?他有什么理由在诏书中深深自责?

之后,顺治列举了十四个罪己的地方,其中包括这样几个方面:

一是入关后沾染汉人风气,对满洲旧俗有所更张,用人上重汉人而疏远了满臣;

二是未能对父、对母行孝,对宗亲诸王亦照顾不周;

三是行政上见贤不能尽举,见不贤未能尽退;官员俸禄随意裁减,厚己薄人;设立内十三衙门,过于亲近太监;

四是个人品德方面,铺张浪费,贪图安逸,自恃聪明,不听谏言,明知有错而不能改;

十分奇怪的是,顺治的这份遗诏中还批评了董鄂妃去世时丧仪过于隆重,其中说:

“端敬皇后(董鄂妃)于皇太后恪尽孝道,辅佐朕躬,内政聿修。朕仰奉慈纶,追念贤淑,丧祭典礼,过从优厚,未能以礼止情,诸事窬溃不经,朕之罪一也”。

“未能以礼止情”,这句话虽然说得很委婉,但无疑是对董鄂妃间接的谴责。

顺治的遗诏被篡改了吗?他有什么理由在诏书中深深自责?

据《东华录》的记载,顺治遗诏系在其临终前由大学士王熙和麻勒吉草拟,经顺治审阅后呈递给孝庄太后过目并发布。

按这个程序的话,那么最初的版本可能表达了顺治想要表达的意思,王照也在年谱中声称自己写的遗诏已经过顺治的同意。

不过,王熙对草拟遗诏的具体过程讳莫如深,似有不可告人的秘密。

事实上,且不论别的几条,就董鄂妃这条,以顺治的个性,他应该不会在临终前有如此对董鄂妃不利的话语,因为这完全是对他们爱情的一种否定。

那遗诏是怎么变成了罪己诏的呢?

从顺治死亡到公布遗诏中间有四个时辰(古代一时辰等于现在两小时),据清史专家孟森先生的推测,“其间必有太后及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”;

而把对董鄂妃的葬礼逾度写进遗诏,显然是有意而为之,估计是反映了孝庄太后对董鄂妃的怨恨。

事实上,孝庄太后从一开始就对顺治和董鄂妃的结合并不满意,而顺治的早死,很自然的归结于董鄂妃的原因。

孝庄太后在丧子之余,其脑海里浮现的想必是对“红颜祸水”的一腔怒火罢!

顺治的遗诏被篡改了吗?他有什么理由在诏书中深深自责?

事实上,如果对这份顺治遗诏细加揣摩的话,其中语气更接近于母亲责备儿子的口气,如指责顺治不孝的几条罪状,几近惟妙惟肖。

从这个角度上说,当王熙将顺治认可的最初版本呈到孝庄太后手上后,后者很可能并不满意而根据太后的意思重新修拟,而在这时,顺治很可能已经龙御归天了。

倒是在多年后,康熙皇帝在一道长谕中说了这样一句话:

“自昔帝王多以死为忌讳,每观其遗诏,殊非帝王语气,并非中心之所欲言,此皆昏瞀之际,觅文臣任意撰拟者。”

简单说,康熙晚年所颁布的这道长谕实际上就是康熙自己拟定的遗诏,也是其对自己一生功业的自我评价。

既然说到遗诏,那幼年的康熙很可能目睹了其祖母修改其父遗诏的情景。

或者,即使他没有亲眼目睹,也很可能从孝庄太后口中听到过顺治遗诏背后的故事,这才会心有戚戚而在自己的遗诏中有所感叹吧!

本文作者:坑爹史册(今日头条)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toutiao.com/a6697043601186095630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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